注射用鹽酸頭孢吡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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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名稱 | 注射用鹽酸頭孢吡肟藥典收錄國家醫保 |
商 品 名 | 博先 |
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090352 |
規 格 | 1.0g(醫保乙類、新農合、四代) |
用法用量 |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給藥】 雖然動物生殖毒性試驗和致畸試驗表明頭孢吡肟無致畸和胚胎毒性,但尚無本品用于孕婦和分娩時婦女的足夠和有良好對照的臨床資料。因此,本品用于孕婦應謹慎。頭孢吡肟在人乳汁中有極少量排出(濃度約0.5μg/ml)。頭孢吡肟用于哺乳期婦女應謹慎。 【兒童用藥】 見用法用量一節。 【老年用藥】 腎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使用一般推薦劑量,其療效和安全性與其他成年患者相似;腎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應 |
生產廠家 | 海南葫蘆娃制藥有限公司 |
經營企業 | 湖北唐人醫藥有限公司 |
主要成分 | |
產品簡介 | 本品可用于治療成人和2 月齡至16 歲兒童上述敏感細菌引起的中至重度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肺炎和支氣管炎)、單純性下尿路感染和復雜性尿路感染(包括腎盂腎炎)、非復雜性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復雜性腹腔內感染(包括腹膜炎和膽道感染)、婦產科感染、敗血癥、以及中性粒細胞減少伴發熱患者的經驗治療。也可用于兒童細菌性腦脊髓膜炎。懷疑有細菌感染時應進行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但是因為頭孢吡肟是一革蘭陽性和革蘭陰性菌的廣譜殺菌劑,故在藥敏試驗結果揭曉前可開始頭孢吡肟單藥治療。對疑有厭氧菌混合感染時,建議合用其他抗厭氧菌藥物,如甲硝唑進行初始治療。一旦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結果揭曉,應及時調整治療方案。注射用鹽酸頭孢吡肟說明書 |
產品優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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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詳情
商品詳細介紹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注射用鹽酸頭孢吡肟
商品名稱:博先
英文名稱:Cefepime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漢語拼音:Zhusheyong Yansuan Toubaobiwo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頭孢吡肟,其化學名稱為:1-[[(6R,7R)-7-[2-(2-氨基-4-噻唑基)-乙醛酰氨基]-2-羧基-8-氧代- 5-硫雜-1-氮雜雙環[4.2.0]辛-2-烯-3-基]甲基]-1-甲基吡咯烷氯化物,72-(Z)- (0-甲基肟),鹽酸,一水化合物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19H25ClN6O5S2 . HCl . H2O
分子量:571.5輔料:L-精氨酸
【性狀】
本品為鹽酸頭孢吡肟和L-精氨酸混合的無菌粉末,呈白色或微黃色粉末,易溶于水。
【適應癥】
本品可用于治療成人和2 月齡至16 歲兒童上述敏感細菌引起的中至重度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肺炎和支氣管炎)、單純性下尿路感染和復雜性尿路感染(包括腎盂腎炎)、非復雜性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復雜性腹腔內感染(包括腹膜炎和膽道感染)、婦產科感染、敗血癥、以及中性粒細胞減少伴發熱患者的經驗治療。也可用于兒童細菌性腦脊髓膜炎。懷疑有細菌感染時應進行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但是因為頭孢吡肟是一革蘭陽性和革蘭陰性菌的廣譜殺菌劑,故在藥敏試驗結果揭曉前可開始頭孢吡肟單藥治療。對疑有厭氧菌混合感染時,建議合用其他抗厭氧菌藥物,如甲硝唑進行初始治療。一旦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結果揭曉,應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規格】
按頭孢吡肟(C19H25ClN6O5S2)計(1)0.5g (2)1.0g
【用法用量】
本品可用靜脈滴注或深部肌肉注射給藥。成人和16 歲以上兒童或體重為40 公斤或40 公斤以上兒童患者,可根據病情,每次1~2 克,每12 小時一次,靜脈滴注,療程7~10 天;輕中度尿路感染,每次0.5~1 克,靜脈滴注或深部肌肉注射,療程7~10 天;重度尿路感染,每次2克,每12 小時一次,靜脈滴注,療程10 天;對于嚴重感染并危及生命時,可以每8 小時2 克靜脈滴注;用于中性粒細胞減少伴發熱的經驗治療,每次2 克,每8 小時一次靜脈滴注,療程7~10 天或至中性粒細胞減少緩解。如發熱緩解但中性粒細胞仍處于異常低水平,應重新評價有無繼續使用抗生素治療的必要。2 月齡至12 歲兒童,最大劑量不可超過成人劑量(即每次2 克劑量)。體重超過40 公斤的兒童的劑量,可使用成人劑 量。一般可每公斤體重40 毫克,每12小時靜脈滴注,療程7~14 天;對細菌性腦脊髓膜炎兒童患者,可為每公斤體重50 毫克,每8 小時一次,靜脈滴注。對兒童中性粒細胞減少伴發熱經驗治療的常用劑量為每公斤體重50 毫克,每12 小時一次(中性粒細胞減少伴發熱的治療為每8 小時一次),療程與成人相同。2 月齡以下兒童經驗有限。可使用每公斤體重50 毫克劑量。然而2 月齡以上兒童患者的資料表明,每公斤30 毫克,每8 或12 小時一次對于1 至2 月齡兒童患者已經足夠。對2 月齡以下兒童使用本品應謹慎。兒童深部肌肉注射的經驗有限。對肝功能不全患者,無調節本品劑量的必要。對腎功能不全病人,如肌酐清除率低于(含)60ml/min,則應調節本品用量,彌補這些病人減慢的腎清除速率。這些病人使用頭孢吡肟的初始劑量與腎功能正常的患者相同,維持劑量和給藥間隙時間如下:
與正常給藥方案比較,腎功能不全成人患者的推薦維持給藥方案肌酐清除率(mL/min)推薦維持給藥方案>60,正常給藥方案每次0.5 克,每12 小時一次每次1 克,每12 小時一次每次2 克,每12 小時一次每次2 克,每8 小時一次30-60 每次0.5 克,每24 小時一次每次1 克,每24 小時一次每次2 克,每24 小時一次每次2 克,每12 小時一次11-29 每次0.5 克,每24 小時一次每次0.5 克,每24 小時一次每次1 克,每24 小時一次每次2 克,每24 小時一次<11 每次0.25 克,每24 小時一次每次0.25 克,每24 小時一次每次0.5 克,每 24 小時一次每次1 克,每24 小時一次血液透析 每次0.5 克,每24 小時一次每次0.5 克,每24 小時一次每次0.5 克,每24 小時一次每次0.5 克,每24 小時一次*血液透析患者在治療第*天可給予負荷劑量1 克,以后每天0.5 克。透析日,頭孢吡肟應在透析結束后使用。每天給藥時間盡可能相同。頭孢吡肟治療同時需進行血液透析的患者,在透析開始3 小時,約68%藥物可被清除。血液透析患者的馬斯平劑量見上表。接受持續性腹膜透析患者應每隔48小時給予常規劑量。尚無腎功能不全的兒童患者使用頭孢吡肟的資料。但是,由于成人和兒童的頭孢吡肟藥代動力學相似,腎功能不全兒童患者頭孢吡肟的用法與成人類似。靜脈給藥:對于嚴重或危及生命的病例,應首選靜脈給藥。靜脈滴注時,可將本品1~2 克溶于50~100 毫升0.9%氯化鈉注射液,5%或10%葡萄糖注射液,M/6 乳酸鈉注射液,5%葡萄糖和0.9%氯化鈉混合注射液,乳酸林格氏和5%葡萄糖混合注射液中,藥物濃度不應超過每毫升
代理支持及代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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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湖北唐人醫藥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武漢市東西湖區金銀湖環湖中路臺灣源源鑫國際工業園
聯 系 人:熊經理(聯系時 請告訴我從 '藥源網' 上看到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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