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米夫定片
更新時間:2017/8/24
藥品名稱: | 拉米夫定片藥典收錄 |
商 品 名: | |
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103481 |
規 格: | 0.1g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 |
生產廠家: | 湖南千金湘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經營企業: | 湖北先鋒藥業有限公司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為:拉米夫定 |
產品簡介 | 適用于乙型肝炎病毒復制的慢性乙型肝炎。 |
產品優勢: | |
中標區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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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詳情
適用于乙型肝炎病毒復制的慢性乙型肝炎。【產品名稱】拉米夫定片
【商品名/商標】健甘靈
【規格】0.1g*14片
【主要成份】本品活性成份為拉米夫定
【性狀】本品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顯白色或類白色。
【適應癥】適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動復制的、肝功能代償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療。
【用法用量】口服。本品應在對慢性乙型肝炎治療有經驗的醫生指導下使用,推薦劑量為每日一次,每次0.1g(1片),飯前或飯后服用均可。療程:對于HBEAG陽性的病人,根據已有的研究資料,建議應用本品治療至少一年,且在治療后發生HBEAG血清轉換(HBEAG轉陰、HBEAB陽性),HBVDHA轉陰,ALT正常,經過連續2次至少間隔3個月檢測確認療效鞏固,可考慮終止治療。對于HBEAG陰性的病人,尚未確定合適的療程,在發生HBEAG血清轉換或治療無效(HBEDNA水平或ALT水平仍持續升高)者,可以考慮終止治療。對于考慮出現YMDD變異的病人,如果其HBVDNA和ALT水平仍低于治療前,可在密切觀察下繼續用藥,并必要時加強支持治療,如果其HBVDNA和ALT持續在治療前水平以上,應加強隨訪,在密切觀察下由醫師視具體病情采取適宜的療法。對于在本品治療過程中合并肝功能失代償或肝硬化的病人,不宜輕易停藥,并應加強對癥保肝治療。如果治療期間HBVDNA和ALT仍持續在治療前水平以上,治療前HBEAG陽性的病人未出現HBEAG血清轉換,提示治療無效,可考慮終止治療。對于有肝臟組織學檢查等其他臨床之征顯示,在本品治療過程中,出現病情進展合并肝功能失代償或肝硬化的病人,不宜輕易停藥,并應加強對癥包干治療。
【貯藏】遮光,密閉保存。
【有效期】兩年
代理支持及代理要求
有長期合作決心;完善的銷售網絡;
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和良好的商業信譽;
有豐富的市場操作經驗,較強的市場開發能力;
具備終端(OTC,RX)推廣能力的公司和個人;
良好的商業網信譽;
聯系方式
公司名稱:湖北先鋒藥業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康達街9號
聯 系 人:田先生(聯系時 請告訴我從 '藥源網' 上看到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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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品種:
復方魚腥草片 | 拉米夫定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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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寄包裝盒樣品等詳細資料;
請勿向我推薦其他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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