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不出戶就可以買到藥品,還可以報銷,這要歸功于O2O平臺的線上購藥醫保支付政策。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互聯網+醫保”也在快速跟進。在政府醫保部門主導、企業積極參與的政企合作模式下,O2O平臺線上購藥醫保支付政策應運而生。目前,O2O平臺主要包括醫保部門自建平臺,如安徽蚌埠的醫保云藥店,以及美團、京東等第三方電商平臺等。隨著線上醫保支付可及性提質擴面,參保人員將獲得更便利的支付保障。
OTC為主
線上購藥醫保支付可及性指的是參保人員在線上的藥品購買通過醫保基金進行費用支付,以及支付的便利程度和范圍。
目前,院外線下藥品的醫保支付方式主要包括家庭個人賬戶支付、門診統籌結算、“雙通道”藥品結算、門慢特病結算。這四種醫保結算方式互為補充,提供參保患者院外線下購買藥品的醫療保障。為了不斷滿足參保患者日益增長的醫保支付需求,實現線上線下協同,醫藥、醫保聯動是必然趨勢。因此,線上購藥醫保支付可及性提質擴面是必然要求。
目前,各地報道的信息顯示,線上購藥醫保支付方式主要以個人賬戶支付OTC費用為主。如7月1日,“北京醫保”公眾號發文《今日起,北京開通300家藥店使用醫保個人賬戶線上購藥》,“本市參保人員在京東、美團下單購藥,非處方藥品費用由醫保個人賬戶支付,配送費和包裝費由個人支付,購藥平臺即時配送藥品。”
7月14日,國家醫保局公眾號發文《上海開通醫保個人賬戶線上購藥功能》,提到“自2023年10月起,上海市上線零售藥店互聯網購藥醫保結算服務。在這里,市民可以通過互聯網輕松購買非處方醫保藥品,并直接使用醫保個人賬戶完成支付……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6月底,在美團、餓了么、京東等平臺,已有超1000家定點零售藥店加入互聯網購藥醫保在線支付項目,已完成204.7萬人次醫保結算。”
少數地區試點處方藥醫保線上支付。7月13日,央視網新聞報道:“目前,多地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推動線上醫保購藥試點。北京和上海的線上醫保購藥限于非處方藥,深圳支持處方藥醫保在線支付,青島、上饒等地線上醫保購藥覆蓋非處方藥、處方藥及耗材器械。”
實施路徑
筆者預計,下一步多地會探索尋求處方藥醫保線上支付的實施路徑。
處方藥醫保線上支付需要完善兩個重要環節:一是開具處方,二是處方審核。完成以上兩個環節,才能實現處方藥銷售,進行醫保支付。開具處方可由線下定點醫療機構或者線上互聯網醫院提供。處方審核環節則可由執業醫師提供在線藥學服務,對所開具處方進行審核,為患者提供用藥指導。由此可見,線上購買處方藥必須完善開具處方、審核處方以及用藥指導服務等環節,這些重要環節的問題得以解決,處方藥醫保線上支付也就水到渠成了。
未來,O2O平臺應把完善線上醫師開具處方、線上藥師審核處方并提供用藥指導環節作為銷售處方藥的先行條件,再融合醫保結算政策,優化線上購藥、醫保支付、配送到家服務等過程,滿足參保群眾多樣化的用藥需求,進一步提高患者的用藥可及性。
7月9日,湖南省藥監局發布《湖南省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對線上銷售藥品需要配備執業藥師以及對接電子處方等事宜做了明確規定。其中,第二十條指出,“湖南省內企業開展第三方平臺業務應取得《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電信增值業務經營許可證》,還應設置藥品質量安全管理機構,至少配備兩名具有藥學相關專業學歷、執業藥師資格和3年以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歷的質量管理人員,并應配備滿足實際經營需要的藥學技術人員,在質量管理工作中具備正確判斷和保障實施的能力。”第二十一條要求,“第三方平臺承接電子處方的,第三方平臺應當對電子處方提供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核并簽訂協議,協助入駐平臺開展處方藥網絡銷售的企業對接處方提供單位。”這一地方新規有利于推動線上處方藥銷售系列環節落地,為后續醫保支付奠定基礎。
隨著“互聯網+醫保”的信息技術不斷創新,線上購藥醫保支付可及性提質擴面進程將持續推進。OTC醫保線上支付春風已來,處方藥醫保線上支付全面鋪開還會遠嗎?我們拭目以待。
(本文作者來自包頭市醫藥采購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