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藥品生產企業:
根據《關于進一步優化本市藥品分類掛網全面議價采購有關事項的通知》(滬藥事藥品〔2022〕18號)要求,按照相關規定2023年第一批全面議價藥品經公示無異議后予以公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藥品信息公布
2023年8月9日藥品信息將通過“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監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陽光平臺)向醫療機構推送,8月11日生效議價,具體藥品目錄見附件。藥品信息公布后,請各藥品生產企業核對藥品信息,如有疑義及時向市藥事所反饋。
二、藥品議價采購
藥品掛網采購價由醫療機構與生產企業通過陽光平臺議價產生,議價結果雙方確認后方可采購。陽光平臺提供藥品外省市采購價格信息及紅黃綠線價格提示供醫療機構參考。議價價格應符合議價提示要求,陽光平臺將對漲幅較大或價格較高的品種設置議價提醒。
三、外省市采購價格更新
藥品外省市采購價格如有更新,企業應在新的采購價格執行之日起一個月內,及時在陽光平臺內進行更新,經市藥事所審核通過后生效。
特此通知。
2023年8月9日
2023年第一批全面議價藥品掛網信息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