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國家醫保談判藥品在上海地區的掛網工作,現就部分國家新增醫保談判藥品掛網采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藥品信息公布
于2023年2月27日由“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監管信息系統”向醫院推送藥品信息,2023年3月1日生效。掛網藥品按現行有關規定采購。
二、藥品信息核對
藥品信息公布后,請各藥品生產企業核對本企業的藥品信息,若有疑義應及時向市藥事所反饋情況。
特此通知。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部分新增醫保談判藥品掛網信息明細表(2023年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