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藥品生產企業:
為做好通過(含視同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品種掛網相關工作,鼓勵醫療機構采購和使用通過一致性評價品種,根據《關于進一步優化本市藥品分類掛網全面議價采購有關事項的通知》(滬藥事藥品〔2022〕18號)的要求,現就藥品掛網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藥品信息公布
2022年12月16日藥品信息將通過“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監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陽光平臺)向醫療機構推送,2022年12月17日生效議價。藥品信息公布后,請各藥品生產企業核對藥品信息,如有疑義及時向市藥事所反饋。
二、藥品議價采購
藥品掛網采購價由醫療機構與生產企業通過陽光平臺議價產生,議價結果雙方確認后方可采購。陽光平臺提供該藥品外省市采購價格信息,各醫療機構及同品種議價情況作為參考。議價價格應符合議價提示要求,陽光平臺將對漲幅較大或價格較高的品種設置議價提醒。
特此通知。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2年12月16日
2022年第十一批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品種掛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