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產企業、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進一步優化本市藥品分類掛網全面議價采購有關事項的通知》(滬藥事〔2022〕18號)中定期關閉無采購量藥品的規定,一年內定點醫療機構無采購但定點藥店已上傳零售價格的藥品將做醫療機構失效處理。一年內定點醫療機構無采購且定點藥店未上傳零售價格的藥品將做醫藥機構失效處理。如醫藥機構確有采購需求的,生產企業可按相應新申請藥品規則重新申報。
根據2022年6月15日《關于關閉無采購記錄藥品采購狀態的公示》(滬藥事藥品〔2022〕48號)的要求,在本市陽光平臺無采購記錄且公示無異議的藥品,市藥事所將于2022年8月8日關閉相應藥品采購狀態。具體藥品信息詳見附件。
特此通知。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2年8月4日
附件:1、關閉無采購記錄藥品信息表(醫保藥品)
附件:2、關閉無采購記錄藥品信息表(自費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