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執行山東省第二批(魯晉聯盟)藥品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的通知
來源:山東省醫療保障局 更新時間:2022/2/8各市醫療保障局,勝利油田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129號)精神,加快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結果落地惠民,切實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現就執行山東省第二批(魯晉聯盟)藥品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確實施范圍,按時落地使用
省醫保局根據山東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系統中(http://ypjc.ybj.shandong.gov.cn/login)醫療機構申報的相關藥品(指定規格)下一年度需求量,按照《魯晉省際聯盟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文件(LJ-YPDL2021-1)》確定的約定采購量分配規則計算各相關醫療機構下一年度約定采購量。各市醫保部門可登錄系統導出全市相關醫療機構約定采購量明細,各相關醫療機構可登錄系統查詢約定采購量明細。2022年1月11日,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將中選藥品掛網,由醫療機構購進適量中選藥品。2022年1月17日起,全省各相關醫療機構按規定向患者銷售中選藥品,執行山東省第二批(魯晉聯盟)藥品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
二、嚴格網上采購,落實約定用量
各市醫保部門指導藥品采購聯合體以遴選確定的醫療機構為代表,統一與中選生產企業或其選定的配送企業通過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簽訂帶量購銷協議。協議采購周期為:2022年1月11日—2022年12月31日。協議期內,醫療機構須完成中選藥品約定采購量。約定采購量完成后,中選企業繼續按照中選價格供應。超出約定采購量部分,醫療機構可結合臨床需求自主選擇采購中選藥品或其他價格適宜的藥品。
三、落實配套措施,強化工作保障
落實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政策要求,將相關中選藥品貨款納入直接結算范圍。落實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中醫保資金結余留用政策,提升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參與改革積極性。做好中選產品供應情況監測評估,壓實企業履約責任,確保中選產品及時、足量供應。各市醫保經辦機構在收到中選藥品、未中選藥品明細5個工作日內,做好醫保結算系統調整,保證患者醫保結算。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1月7日
原文鏈接:http://ybj.shandong.gov.cn/art/2022/1/10/art_65415_10291804.html?xxgkhide=1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129號)精神,加快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結果落地惠民,切實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現就執行山東省第二批(魯晉聯盟)藥品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確實施范圍,按時落地使用
省醫保局根據山東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系統中(http://ypjc.ybj.shandong.gov.cn/login)醫療機構申報的相關藥品(指定規格)下一年度需求量,按照《魯晉省際聯盟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文件(LJ-YPDL2021-1)》確定的約定采購量分配規則計算各相關醫療機構下一年度約定采購量。各市醫保部門可登錄系統導出全市相關醫療機構約定采購量明細,各相關醫療機構可登錄系統查詢約定采購量明細。2022年1月11日,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將中選藥品掛網,由醫療機構購進適量中選藥品。2022年1月17日起,全省各相關醫療機構按規定向患者銷售中選藥品,執行山東省第二批(魯晉聯盟)藥品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
二、嚴格網上采購,落實約定用量
各市醫保部門指導藥品采購聯合體以遴選確定的醫療機構為代表,統一與中選生產企業或其選定的配送企業通過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簽訂帶量購銷協議。協議采購周期為:2022年1月11日—2022年12月31日。協議期內,醫療機構須完成中選藥品約定采購量。約定采購量完成后,中選企業繼續按照中選價格供應。超出約定采購量部分,醫療機構可結合臨床需求自主選擇采購中選藥品或其他價格適宜的藥品。
三、落實配套措施,強化工作保障
落實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政策要求,將相關中選藥品貨款納入直接結算范圍。落實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中醫保資金結余留用政策,提升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參與改革積極性。做好中選產品供應情況監測評估,壓實企業履約責任,確保中選產品及時、足量供應。各市醫保經辦機構在收到中選藥品、未中選藥品明細5個工作日內,做好醫保結算系統調整,保證患者醫保結算。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
2022年1月7日
原文鏈接:http://ybj.shandong.gov.cn/art/2022/1/10/art_65415_10291804.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