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疹是孩子嬰兒時期最常見的皮膚病之一。它是一種病因復雜的,與變態反應有關的表皮性關癥,往往反復發作,并在短時間內不容易治愈。孩子得了濕疹以后,皮膚會瘙癢難耐,一些藥膏便會成為父母們的首選藥物。其實,外用激素藥是一把雙刃劍,用的恰當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用藥不當,則可能導致不良后果。
嬰兒濕疹使用激素藥膏,一定要掌握以下原則:
第一個原則:嚴格掌握適應癥。外用激素藥主要適用于各種非感染性皮膚病,如皮炎、濕疹、銀屑病、白色糠疹、玫瑰糠疹等。細菌、病毒、真菌感染的皮膚病如膿皰瘡、單純皰疹、手足癬等是外用激素藥膏的絕對禁忌癥。
第二個原則:要掌握用藥的“度”。一般情況下,所有的激素藥膏在其說明書里都寫到這樣一句話:“兒童用藥需要在成人監護下使用”,“長期使用可致皮膚萎縮、毛細血管擴張、色素沉著以及繼發感染”,這里就涉及一個使用的“度”的問題,一個是使用時間,一個是使用的量,一般情況下連續用藥不超過2周,不宜大面積使用,使用過久,除了可能導致激素依賴性皮炎外,有可能會導致局部皮膚的萎縮、毛細血管擴張,大面積長期使用,由于吸收過度,可能會導致全身性副作用。
第三個原則:選擇合適強度的激素藥膏。外用激素藥依據其收縮皮膚血管和抑制炎癥的程度可分為弱效、中效、強效、超強效,因此需要根據患者的病情輕重、患病部位、患者年齡來選擇合適的藥膏,一般情況下,嬰幼兒童只選用弱效和中效激素藥膏,面部和間擦部位皮膚宜用弱效激素,如1 %氫化可的松霜,0.025 %地塞米松霜;中效激素可用于軀干或四肢如0.1 去炎松霜,0.1 糠酸莫米松霜等。
第四個原則:用藥宜采用間歇遞減方式進行,不主張突然停藥。即在用藥控制癥狀后,可以減少用藥次數及量,如由一天兩次改為一天一次,再到隔天一次,隔兩天一次,逐步撤藥,再以一些緩和的中藥膏代替,切忌突然停藥,以免癥狀反彈。
第五個原則:不宜在皮膚破損及糜爛處使用。
總之,這些激素類制劑的藥物用來止癢在原則上沒有錯誤,但部分藥膏屬于弱效型激素,止癢效果較為一般,患兒往往達不到理想的治療效果。如果此類外用藥劑使用次數過頻,時間過長,患兒皮膚容易產生激素耐受性,導致皮膚對激素的反應減低,即使涂抹再多藥膏也沒有用。因此,患兒應謹慎使用此類藥物,最好遵醫囑。